正在加载,请稍候...
登录
|
免费注册
|
律师入驻
热点法律领域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劳动工伤
债权债务
知识产权
企业法务
医疗纠纷
损害赔偿
合同纠纷
征地拆迁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法律知识
案例大全
律师建网站
您的当前位置:
捷律网
>
劳动工伤
>
劳动保障
> 正文
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19/9/21 11:07:07
来源:互联网
阅读数:
根据1990年3月30日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是: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第三、四级的作业。
上一篇:
我国法律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何特殊保护?
下一篇:
职工失业后如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更多关于
已婚,待孕,女职工
的文章
·
已怀孕的女职工,自行离开有毒工作岗位被解聘,怎么办?
·
外商投资企业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间,企业能不能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
女职工“三期”内合同到期怎么办?
·
我国法律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何特殊保护?
最新推荐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条件是什么?
小时工要交社保吗,要给小时工缴社保吗
失业与下岗有何区别?
上班时间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事假吗?
劳动者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我国法律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何特殊保护?
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职工失业后如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相关法律咨询
询问事业单位女职工退休条件
热门点击排行榜
晚交病假条算旷工违法吗
用人单位能登报声明解雇员工吗?
小时工要交社保吗,要给小时工缴社保吗
商业保险公司与其营销员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孕妇生产休假申请格式怎么写
职工病退及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有何规定?
生育保险的补偿标准如何?
哪些情况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