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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整体保护

发布时间:2019/11/4 10:00:52  来源:互联网     阅读数:

商品的要素包括文字、数字、图案、颜色及三维标志,消费者借助商标要素来区别不同的商品或服务。如果注册商标仅仅包含文字,那么,当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在标识上与自己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就会让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


《商标法》保护的是商标专用权,规定了对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情形。《商标法实施条例》对于这个“其它损害”的解释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根据该解释,如果标志并不在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内,别人在其它商品上使用相同标志并不侵犯商标专用权。


未注册的标志和图案可以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除了假冒商标和伪造质量标志产地等情况外,《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知名商品的未注册标志和图案。知名商品是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


保护商标要有整体意识。首先,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包括文字、数字、图案、颜色、三维标志及声音等要素或者要素的组合;其次,应当对作为装潢的商品外包装申请外观专利,在更大范围内取得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