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请稍候...
快捷找律师,就上捷律网

使用企业名称应当遵守什么规则?

发布时间:2017/10/25 11:26:49     阅读数:

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企业变更名称,在其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前,不得使用《企业名称更核准通知书》上核准变更的企业名称从事经营活动,也不得转让。

企业应当在住所处标明企业名称。

企业的印章、银行帐户、信笺、产品或者其包装等使用的企业名称,应当与其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相同。

法律文书使用企业名称,应当与该企业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相同。

企业使用名称,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更多关于企业名称,公司名称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