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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养是指因各种原因失去亲生父母或被亲生父母遗弃的或因生父母无抚养能力的婴幼儿童,被有条件满足其健康成长的需要和教育能力的人收为养子女?..
《收养法》第8条规定,收养人可以收养残疾儿童,而且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名的限制。这一规定体现了国家鼓励公民收养残疾儿童的政策?..
《收养法》规定: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法》第十九?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第二十六?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法》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收养法》规定:第六?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收养法》第二十一?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收养法》规定:第三十一?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成立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之后,后悔了或者因为各种因素想要解除收养关系的话,就要按照程序来,收养关系解除的程序是怎样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