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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期一般为多长时间

发布时间:2019/3/18 14:35:27  来源:互联网     阅读数:

近年来,买车的人越来越多了,汽车的使用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但是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了,当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诉讼期一般为多长时间交通事故索赔的期限又是多久呢?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交通事故诉讼期一般为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诉讼期限为财产损失二年,人身伤害一年,相关规定如下: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4、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5、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6、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交通事故索赔的期限是多久


1、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137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6条: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