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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作的“十要”与“十不要”

发布时间:2017/12/14 9:51:55     阅读数:

一、合同制作的“十要”

1、要将自己的写作要点和对方列出的要点以及合同范本放在手边可以看到的位置,以便在合同起草过程中随时对照。

2、要在手边放上两、三张白纸,对写作合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需要添加的条款和统一的措词随时记录下来,等待将来修订时候一并改正。

3、要“一见钟情”,在第一次遇到某个合同主体或术语时就要下明确定义。

4、要“对文书专一”,保持合同用词的前后一致,例如一开始使用了“货物”来代表合同的标的物,就不要时而称之为“物品”,突然又改称为“产品”。不要因此担心合同让人感到枯燥,而要提防用词前后不一而造成的漏洞。

5、要多建立“连接点”,对于客户的忧虑和重点内容,应当在合同当中的不同部分反复陈述,最起码可以有三个地方:履行责任、保证和承诺和违约责任条款。

6、要尽量写短句子,简单就是美好的,短句子比长句子让人更容易理解和不容易发生歧义。

7、要“中外并用”,同时使用汉字和阿拉伯数字陈述金额、日期或其他重要数字,这样做可以有效防止一些不必要的低级错误,例如漏写小数点。

8、要学会使用办公软件的各种常用功能,例如文档结构图功能,快速寻找合同不同部分;语法检查和修订功能,帮助检索错字、写作错误和团队协同工作。

9、要习惯交叉审阅,让同事交叉审阅你起草的合同,“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他人往往能发现你没有察觉到的矛盾和混淆之处。

10、要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去审视合同条款有无显失公平、可以被利用或误解的地方?换一角度看合同,往往能够让你发现一些不易觉察的漏洞。

二、合同制作的“十不要”

1、不要迷信所谓的合同范本和模板,那些往往都是华而不实的东西。更有用的是客户以往类似的交易文件和记录。

2、注意不要生搬硬套英文合同文本,从不同法系和语言体系翻译过来的文书是不能直接套用的,否则肯定会错漏百出。

3、绝对不要在合同中对同一主体、标的物或术语使用前后不同的称呼,这会造成混乱和角色判断错误。

4、注意不要东拉西扯地讲述内容,注意每一段落的标题应当与内容相吻合,同时确保每一条款和自然段只讲述一个问题,如果有太多内容就将它分拆开来。

5、尽量不要用被动语态陈述合同句子,相对来说,主动语态的句子更简短,措词更精练,表达更明白。

6、尽量不要使用抽象的词语来概括或描述具体的行为或事件,例如“合同双方共同承担汇率风险”就比不上“假如汇率下降××点,甲方将向乙方支付××元作为补偿”来的更浅显直接。

7、尽量不要使用普通人不熟悉的法律术语或法理上有争议的用语,这会让你的作品变成研究法理的论文而不是解决问题的合同。

8、绝对不要自己创造新词或陌生用语,合同不是文学创作,讲求的是清晰、直接、准确和没有争议而不是新奇古怪的想法。

9、尽量不要让行为主体和行为离的太远,如果主体和行为之间加插的条件太多,可以另起一段来书写。

10、尽量不要使用“定稿、正式版、正稿”等名字来命名和保存电子文档,否则时间一长就容易造成记忆上的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