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请稍候...
快捷找律师,就上捷律网

企业破产如何申请?

发布时间:2017/11/13 9:23:56     阅读数:

  一、申请人
  破产案件首先应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分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具体管辖如下: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
  破产案件首先应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分为债权人与债务人。
  二、管辖法院
  申请破产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具体管辖如下: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三、材料提交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此外,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除此之外,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