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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房屋继承问题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长沙

我爸爸生前有两套房子,房产证为他的名字。我2009年出嫁了。我妹妹2010车祸死了,现在只有我一个女儿,我妈08年找了个男的上我家门办了结婚证。现在他们经常吵架,请问如果我妈有个什么万一的话,或是他们两闹离婚的话,房子到时会不会被我继父抢去。是否应该马上将房子继承为我的名字才安全。
2013/8/3 16:47:00
 律师回复区

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如你父亲生前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该两套房屋中,一套为你母亲的财产,由你母亲来处分;剩余的一套可作为遗产分配,由你、你妹妹的子女、你母亲均等分配。
2013/8/20 22: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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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如果你所指的“万一”包括你妈的不幸离世,那么,你的继父是合法的继承人之一。如果你妈没有遗嘱,将会按法定继承。如果你妈自愿,可以将房屋赠与至你的名下。
2013/9/2 1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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