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省内其他地市帮老板打工时,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在工作时间内从2米高的地方摔下造成右髋骨粉碎性骨折,老板在支付完医药费后对出院后的赔偿不愿意出了,现在父亲出院后拄拐杖休养,以后应该能正常行走,但对以后做事肯定有影响,我想咨询的是申请工伤鉴定以及赔偿是否一定要在受伤地的劳动部门进行,因父亲已回到老家,如需到受伤地现在伤未愈,行动不方便,也增加了自己的费用支出;咨询2因没有劳动合同,老板是很小的厂,也没有工资条,考勤卡之类的证据,是否必须有2个工友的证言才能申请劳动关系的证明,因工友担心不能出具证言,是否就不能确认劳动关系,也就无法取得工伤赔偿了
2011/4/1 0: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