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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就业协议问题,帮我维护自身权益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娄底

各位律师:
我是2006届毕业生,在学校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但就业协议未签署附加协议和有关违约金的问题。现以到公司报到,未签订就业劳动合同,处在试用期。但是现在由于自身和公司原因想走?
在于公司的协商中,公司说他们在招聘过程中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你走可以,但是上交的档案、组织关系等不会放。我想请教一下公司有没有权利这么做,在进一步的协商中自己可以依据哪些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权利。要是进一步协商不成,通过法律仲裁,自己的胜算有多大。仲裁过程是什么?大概要多久?先谢谢了!
2006/7/17 11:34:00
 律师回复区

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1、试用期内,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须说明理由,亦无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2、用人单位无权扣留劳动者的任何资料和档案。3、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机关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通过 法律途径来维权。
2006/7/17 2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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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何律师意见值得参考,胜算应在掌握之中.至于所需时间,少则几天,多则几月.
2006/7/21 1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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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治钢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207485500
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机关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持自身权利
2006/7/21 18: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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