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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请问申请一个月辞工公司不让走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株洲

我在建华公司上班6月16日写的早请,到了6月23日还不让我走,申请书是同意批了的,车间主任不让走非要我做三个月,我去找了劳动局的,劳动局人没有去只是打了个电话,说你回去你们公司人事部经理给你解决,回到公司人事部经理非要我还做一个月,还把我的申请书撕掉了,她把我的证据撕掉我就又去找了劳动局的,他说这次一定给你解决,我打电话说好的马上退你证件结你工资,回去了她不接待我,打电话不接不理我该怎么办呀,还去劳动局吗?
2009/7/26 14:11:00
 律师回复区

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只须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你可一走了之。
2009/7/27 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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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寿市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873188993
就你讲的情况而言,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其一,不批准辞职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其二,撕毁申请书的行为违反<<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劳动局协调未果的情况下,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09/8/7 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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