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请稍候...
快捷找律师,就上捷律网
 咨询标题:劳动:基本工资+计件工资,它的日基本工资是如何计算?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郴州

    进入湖南的一家有名的文化传播公司上班,现在我们的工资要进行改革,改革后有两种方案:
1、是按底薪600元/月+计件工资,那么我是否仍然享有每周六、日的休息呢?我的底薪是日工资多少呢?我是否会受到600元/月牵制,被迫每周六、日必需加班?
2、是纯计件工资。
现在我们正处在过度期,我已经过在其公司工作了两个月(公司规定使用期两个月),被公司转入正式员工(正式员工和合同工有什么区别,包括待遇方面,是否正式员工没有必要签合同?),现在的的工资是1500元/月,而晚上经常要加班,公司的规定是加班费是5元/晚,时间是从18:00到22:00,而每周只休息星期日,加班费是30元/天,这样的工资制度是否合乎劳动法?
    我是在贺龙体育馆找的这份工作,当初招聘启事给予的工资待遇是年薪2.2万-2.5万,到公司后人力资源部称月薪有1800-1900元,按现有的1500元/月算,永达不到所宣称的工资待遇,该企业是否存在着欺骗招聘者的嫌疑?
2008/12/13 22:26:00
 律师回复区

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用人单位采用何种工时制,何种工资制度,法律不会干预,那是公司的自主经营权范围。但前提条件是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来约定,且劳动者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月平均工作日为21.92天,月平均工资计算日为21.75天。
2008/12/24 12:24:00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或疑问请点击“我要评论”进行点评)
我来回答:
参考资料:
验证码: 如看不清,请点击图片更换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