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君借B君2万不还,外出不回,也不留任何信息给B君.B先到其家中问电话不给.再到单位讯问A的电话(此时A请人上班,单位不管)A知道此事后以B要毁其工作为由恐吓不给钱就要搞B的事,要到B家来.B先报了案,A随即带四个人到B家要打B,还要索要5000元钱(作为要请单位领导吃饭处理B到单位带来的影响).,110到了见没打架就走了.后A先动手打人,B见人多拿刀砍了两刀(大腿和小腿).后不要A还2万再赔了8000元现金医药费.就此了结.一年后A又带人来索要钱.踢门恐吓.(家中有妻子女儿3岁)再次报案.你对此有什么看法.有起诉的必要吗?该如何起诉.以后A再来怎么办???
2008/11/29 19: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