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情况是这样的:山西一建筑公司的河南籍农民工,晚上在建筑公司提供的宿舍拿油漆桶临时自制的灶火取暖(宿舍是在二层,铺地砖地面,没有灶火,只有暖气片,由于一层临时装修,暖气不能正常供。房内有电有插座。但工人没有舍得买电取暖设备,建筑公司也没有给工人配备。11月初冬季节,天气有些冷,工人是第一次自制灶火取暖,建筑公司管理人员也没有发现),晚上熟睡期间发生一氧化碳中毒,同宿舍有三人,第二天早上被发现后,建筑公司及时将他们送到医院抢救,两人已经恢复正常,有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请问一下这种情况下,建筑公司该承担多大责任?该如何赔偿死者家属?
2008/11/26 15: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