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服装市场租了一个门面,合同是一年一签,九月到期。往年都是提前一月,就是在八月缴下一季费用然后续签合同,但今年市场在九月发了一个通知,说续签有些事项未定,所以合同签订往后延期。到十月下发了缴费通知,除开缴纳半年的费用之外,还说市场要全面升级,要重新装修,要由商户分摊装修费用,六十户门面每户摊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
我们这个市场的租金本来在同城就算挺高的,每年都涨了租,今年还又上调百分之十,而且续签合同还必须缴纳装修费。市场这种做法究竟合不合法,租金上调是否有依据,装修费我们是否有权拒绝缴纳?市场故意往后拖签订合同的时间,就是想强迫我们不得不接受他们的条件,因为我们现在合同期已经过了,他要求两天内交款,逾期算自动放弃,这种情况,我们可以怎么应对?
2008/10/11 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