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02年的时候我是一名学生,在学校寝室办了长沙电信的宽带使用,当时办的是包月,费用是120元/月,但在04年初电信强行改为限时按小时收费(理由是学生宿舍装的宽带他们说要改),直到我使用了一个月左右才收到通知,当时已产生了大约4000多的费用,之后我去找过电信协商此事,但当时没有谈拢,之后电信也没有再找过我,我也没有再使用过该宽带,断开了其连接.04年7月份毕业离开学校后这事就一直搁下了.期间去外地工作了一段时间,最近回长沙办理了一个新的电话宽带,电信就直接通过法院寄来了以前的宽带支付令,要求我支付当时的费用和5000多的所谓违约金,合计达1W多元,请问这合理吗?如果要与电信打官司,有律师受理这个案件吗?
2008/9/6 9: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