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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上班时间中财物丢失了由谁负责?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株洲

  我在上班的时间中,摩托车停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方,可在下班的时候才发觉摩托车被偷了。请问公司实不实应该负责?或公司是不是应该给我相应的补偿?
2006/6/23 21:59:00
 律师回复区

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我认为用人单位有保障员工人身和财产不受侵害的义务,如能证明单位有过错而你无过错,则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06/6/24 8: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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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用人单位无保管义务,且与其本职工作无直接的关联,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除非用人单位对此有承诺或双方有约定。
2006/6/24 8: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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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梅坤律师
湖南省-邵阳市
电话:13975909614
在民事关系中,我们讲究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如果你没有向单位交纳保管费 公司也没有答应给给职工免费保管车辆,那公司是没有赔偿或者补偿义务的,公司为职工指定停车地方,一般是出于方便公司管理的目的,从你所反映的情况看,还看不出你与单位之间存在保管关系.
2006/6/26 8: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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