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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交通事故赔偿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湘潭

我是2007年6月12号被11路公共汽车撞到了。现在谈赔偿事项的时候因为我的手机当时就被撞坏了,司机也答应会赔偿.后来手机就被家里人丢了.在出院后不久就和车队的安全员谈好可以到药店开点药.现在他却不承认.手机等我也拿不出.那就是不赔吗?我是不是应该打官司?现在快1年了还来得及吗?
2008/5/30 12:13:00
 律师回复区

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如双方不能就赔偿项目、数额达成协议,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2008/5/30 13: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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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荣林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0731-4453108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手机的问题,要看证据,开的药看是否必须。具体要诉讼解决
2008/7/8 16: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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