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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关于中学生斗殴后的刑事责任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株洲

   我一个朋友欠本校新生的一点钱,在晚上十点多的时候他找了两个帮手来到我们的宿舍门口还带着木棍然后用脚踢开了我的宿舍门就开始打呀.大概过了一段时间他不知道何时用水果刀刺伤了其中的一个人,另外的两个也脸上也被划了一道.他也受伤了.被拘留了.请问他会有什么处罚!!
2008/4/4 13:45:00
 律师回复区

唐国忠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055176617
主要是看伤害的程度,如果经鉴定构成轻伤,则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本人需年满十六周岁),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不构成轻伤,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被治安拘留。
2008/4/4 16: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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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治钢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207485500
看伤情。轻伤可能要负刑事责任。但现在主张刑事和解。
2008/4/15 16: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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