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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劳动法的.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衡阳

由于经常加班和过大的工作量导致我母亲身体出现不适,医生建议我母亲休息一个月的,然后公司就让她自己写一个请假单,之后就马上贴公告说要撤掉她的职称,说等她复职以后职位另作安排.

由于20年的因劳成疾,我母亲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每天晚上要加班,星期六日也照常,有时还要通宵.我们一般都不让母亲加班的,但是公司那边就跟她说如果她不加班就从哪里哪里扣多少钱的样子,变相逼她加班,而且她不加班的话公司里的高层也常常以不好的态度打电话质问她为什么加班.

这家公司这次打算变态解雇一批老员工而又不想赔偿一分钱.我母亲和公司是有签劳动合同的.

 

请问公司这么做是违法吗?如果要向公司谈判职位的问题那应该在放假期间还是等复职以后再算?我们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谢谢.
2008/3/30 19:14:00
 律师回复区

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双方的争议如不能通过协商的途径解决,可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2008/3/31 1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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