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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人身损害赔偿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长沙

我弟弟在北京一家公司打工,一天晚上同事聚会,他和同事都喝了酒,后来与一个同事发生口角,争论中我弟弟打了对方一拳,对方伸手打弟弟时,不小心打在宿舍床上,造成手部骨折。请问我弟弟在这件事中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对方的医药费用是否该由我弟弟承担?
2008/2/1 19:16:00
 律师回复区

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你弟弟有一定过错,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2008/2/3 1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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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治钢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207485500
有过错
2008/2/3 13: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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