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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维护自己的权益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益阳

我与2007.8.15年被人故意捅伤,9月21抓获凶手.现在官司已移交到检察院,但案子出现麻烦.派出所跟他们有私人关系,本案本属于故意杀人案,现他写成故意伤人案,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还有凶手家手想同我们私了.但是他们出的钱根本够.谈判破裂了.现在只有等开庭判刑,我想请问.如果法院判了他的刑.但是赔偿我医药费的问题.如果凶手没人支付我的话.?我是否可以申请加刑.?或者通过什么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007/12/26 17:47:00
 律师回复区

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刑事部分,如属公诉案件,不能私了。民事部分,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受害人,是减轻处罚的酌情情节。
2007/12/27 13: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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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玲玲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786183166
可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2007/12/27 1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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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飞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787284685
可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伍律师:13787284685
2007/12/27 16: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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