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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孩子的户口一定要迁走吗?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株洲

半年前我们离婚,4岁的女儿判由她抚养,我出抚养费一半,我有随时探视孩子的权力.我们居住地相隔3公里左右,在长沙市市区.
现在她以"判给女方抚养"为由,要求将女儿的户口迁走.
请问孩子的户口必须要迁到她家去吗?可以不迁吗?
2007/11/26 14:09:00
 律师回复区

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为便于监护,孩子的户口与直接监护之父亲或母亲一起较适宜.
2007/11/26 15: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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