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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湖南省直单位住房补贴政策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湘潭

我于1994年在企业单位参加工作,2006年考入省直行政机关,以来从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和任何形式的住房补贴,今年单位进行住房补贴发放的摸底,称根据湖南省政策{湖南省职工住房货币分配实施办法(湘房发[1998]002号)}199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只有一次性住房补贴,没有按月发放的购房补贴,这样一来,98年以前参加工作的老同志只能一次性得到1万多的补贴,而99年以后的新同志反而可以拿到25年每月500多元的补贴,有点不合情理。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关于印发关于发放购房补贴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国管房改字[2002]203号)中规定无房老职工1998年年底年限内的购房补贴采取一次性发放形式,1999年1月1日后工作年限内的购房补贴按月发放。请问湖南省是否可以不受国管房改文件的约束,仍然执行98年的老文件呢。
2007/11/20 21:37:00
 律师回复区

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应该说政策只有引导性而没有强制性,但政府处事不能离开公平原则.
2007/11/21 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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