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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工伤一次性补偿金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张家界

伍飞律师--你好!
  你是说我这次单位发一次性工伤补偿金我应该有是不是?可单位对我说96年9月31号以前的工伤这次补偿金没有..所以我感到很郁闷...
2007/11/8 18:53:00
 律师回复区

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于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2004年1月1日)的所发生工伤,如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仍未处理完毕或正在处理过程中的,可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故,你有权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2007/11/11 1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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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治钢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207485500
可以面谈,,方便更全面了解相关情况
2007/11/13 19: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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