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先生:
您好!
我是湖南张家界人,家住乡下,到现在为止我们那边还没有出现禁止放鞭炮的规定,在2006年10月结婚的期间,几个小孩子在放鞭炮的地方玩,其中一个小孩子倒出已经炸了的鞭炮的火药用石头砸导致火药爆炸烹伤眼睛,孩子的2名监护人也在场,从头到尾没有制止孩子的行为,我们一家也因为特别忙,也没特别留意小孩子们.不过很幸运小孩子的眼睛在几个月后又可以看见东西.
事情隔了一年,现在对方要起诉我家要求赔偿,请问我家在这件事情上有没有责任?再来事情已经隔了一年,对方的起诉是否有效?
2007/9/23 14: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