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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急需回复公款私存

咨询发布者:User5800113528

所在地区:湖南-娄底

 
回答数:0 
浏览数:6 
  公款私存 
因为单位基建项目较多,且基建账户是一般户,(不得提取现金),在经济业务中经常发生一些暂时收施工单位的押金或保证金的业务,存入银行账户就提不出现金,故财务主管就让会计以个人名字存到银行储蓄,收款时由科长指派收,付款时由科长指派付,到银行存取现金均由科长指派和单位出纳一同去办理,从没挪用资金,够成公款私存吗?科长和会计均应负啥责? 
 
 
 
 
2007/9/10 7:57:00
 律师回复区

唐国忠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055176617
未构成犯罪,属于一般的财务违规行为.
2007/9/10 22: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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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泽伟律师
四川省-成都市
电话:139-8181-9227
哦,谢谢唐律师
2007/9/11 6: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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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泽伟律师
四川省-成都市
电话:139-8181-9227
谢谢答复,纪检在审查中,请问此违规科长和会计各应负啥责?审查完后一定会纠正的.
2007/9/14 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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