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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急切盼望回复!

咨询发布者:User6493893081

所在地区:湖南-长沙

我有个朋友,在湖南农村,去年结婚,由于结婚时女方是未婚已有一小孩(一岁男孩),小孩为女方之前与别人所生。小孩没有户口,和朋友结婚后也未及时帮小孩去上户口,后女方怀孕又于今年生下一小孩,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是不是算超生?如算超生?是否两个小孩都得罚款?罚款数是多少?罚款是什么?还请问一下,可以上户口吗?

急切盼望回复!!谢谢!!! 
2007/8/31 8:43:00
 律师回复区

王志高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13907333602
可上户,应征收社会抚养费,算超生,因无准生证.详细咨询:13907333602.
2007/8/31 1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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