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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人身伤害案件

咨询发布者:zhouhusong

所在地区:湖南-益阳

律师您好:
     我家前后只有一条小路可走,为了加宽我在我自己的地上准备修一条宽一点的路,在修路时别人故意捣蛋并对我进行扭打,在扭打过程中我把他打成轻微伤.
1我是在自己土地上施工,他故意阻止。
         2是他先出手打我。
         3是在扭打过程中失手把他打成轻微伤。
         4派出所要拘留我10天,在不在理?
         
2006/5/22 21:30:00
 律师回复区

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这是一起民间纠纷,派出所不宜用行政处罚措施实行拘留,因为这样不利于纠纷的解决. 你应当对你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你的责任. 你可以要求派出所主持调解.
2006/5/23 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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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致人轻微伤,派出所对其实施拘留的行政处罚,其行为并无明显不当。
2006/5/24 23: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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