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与一家公司签定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面并没有补充协议,也没有注名违约责任的问题,只是口头说了试用期的工资和之后的工资问题,没有说起过违约责任..之后我在那公司上了一天的培训班,有的别的原因,不想再在那干了,就说想解除<协议>..但是单位要我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我不同意~他说要去告我!!!我该怎么办了???请问我要支付这2000元吗????不是说试用期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吗?(但是协议书上也没有说现在是正式工还是试用期,只是以前口头上约定了),,还有之前也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啊????
2007/8/7 13: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