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先介绍一下自己的情况吧。
我是湖南省新田县龙泉镇潭田村人,1978年7月6日出生;我老公是湖北省安陆市辛榨乡人,1973年5月6日出生,我们是2004年7月19日在女方民政局办理的结婚证,户口未迁,后在本镇办事处办理了2005年的准生证,11月17日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剖腹产(早产)生下一名女婴,但因先天发育未成熟,产下一个月时就夭折了,离去时是在新田县人民医院,后有开具《死亡证明书》。
现在我想再生育一孩,需办理准生证,不知需哪些证明,我有咨询我们本地的办事人员,她说还要我老公他们那边开具未生育证明,因这两年我们一直都是在广东打工,男方那边肯定是不会出示证明的。那我们该怎么办呢。
2007/4/18 1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