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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商铺面积少了百分之57

咨询发布者:law8

所在地区:湖南-娄底

  我于2004年十月购买了一个45.45平方米的商铺,总价58.93万元,首付30.64万元,余款28.29万元.从2005年5月1日起以3929元/月 租金抵押,并于2004年十月签定了商铺委托经营合同书.可是到2006年十月找该公司锁要产权证,却被告知商铺面积只有19.32平方米,面积少了百分之57,到目前为止,我们一直在讨要余款和租金及产权证等 至今无结果
     请问各位律师 我该怎么办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2007/4/15 16:00:00
 律师回复区

唐国忠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055176617
(登记面积—合同面积)/合同面积为面积误差比。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按实计算购房款。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登记面积大于合同面积的,误差比3%以内部分由买受人补购房款,超过3%的部分无偿归买受人;登记面积小于合同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3%以内部分的购房款由开发商返还买受人,超过3%的部分的购房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受人。除非你们双方有相反的约定。   你可以聘请律师与开发商协议,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2007/4/15 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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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看双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对商品房面积的误差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可选择其中之一向开发商主张权利:1、退房,开发商返还房款并支付利息和赔偿相应损失;2、不退房,对于超过面积误差3%部份的房款双倍返还。
2007/4/15 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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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炎辉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100313839
是不是除带公摊以后的面积?许多商铺的公摊会达到50%以上。一般来说,不会小这么多吧。
2007/4/15 2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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