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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啊税重于泰山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长沙

我是电信代办.加销售手机业务,是在镇里,每个月的工商管理费用是200元.我的收入还不到一千元,请问合法吗?谢谢!
2007/3/16 19:44:00
 律师回复区

李炎辉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100313839
你好: 因为这200元不是个人所得税,而是对你经营商业的征费,所以就你单纯提供你的收入情况看来,无法判断是否合法。
2007/3/16 22: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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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工商管理费是针对个体工商户和经营户由工商局来征收的一项管理费用,其依据是国务院《个体经营户工商管理费征收暂行条例》,该工商管理费遭社会多方诟病:一是个体户与其他法人、自然人一样,均为市场经济的民事主体,为何歧视性地仅向个体户征收;二是工商局本为国家行政机关,是人民的服务机构,是靠纳税人供养的,何以反向纳税人收取管理费?!三是工商局并未提供管理服务,何以收取管理费用,违反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四是该暂行条例一暂就是20多年;五是该暂行条例出台的背景尚为改革开放初期,对个体户实行限制、约束、管理、规范,个体户定位于为国民经济的补充部份。而现已世事变迁,个体户已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织部份,现其他公有、国有经济一样,其财产受同等保护,因此,该收取工商管理费的依据已与现代法治社会的规定和观念相冲突。但遗憾的,现工商局仍在收取个体户的工商管理费。
2007/3/18 2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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