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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准生证到底怎么办理

咨询发布者:qindg

所在地区:湖南-株洲

 本人已婚,怀孕四个月.长沙市天心区户口,单位是属雨花区,一般说准生证是由单位计生办出面办理.但她却以本人户口不在雨花区为借口,不予办理,说是要到户口所在区才能办.而户口所在的社区却以本人有单位应由单位办理为借口,又要求去单位办理.请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理准生证?
2007/3/13 8:39:00
 律师回复区

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湖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第三条生育证实行分级发放管理。   一孩生育登记及发证机关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再生育子女的生育证审批及发放机关是县(市、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局)。   具体发证机关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女方系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在女方工作 单位所在地;   (二)女方系城镇纯居民的,在女方户口所在地;   (三)女方系农村居民的,在婚入地。 根据上述规定,应当由单位办理.
2007/3/13 1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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