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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计划生育罚款条例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益阳

你好,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女方在未满20岁,而且又未结婚的情况下生小孩的话,在法律方面会有什么处罚?如果规定是罚款的话,大概是多少钱?听家里人说,村里说要罚6000元,不然的话要拆房子,我和我的妻子不是一个省的,请问我们要罚多少钱呀,村里给的时间是一个月
2007/2/6 13:50:00
 律师回复区

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违法生育,应交纳社会抚养费,不罚款.村里无权罚款,拆房更是无稽之谈.
2007/2/6 1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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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月圆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0731-2620068
这个要看各个地方的计生规定,有的地方罚有的地方生第一胎不罚,交社会抚养费是生二胎的。拆房更是无稽之谈.是不可能的。
2007/2/6 22: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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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国忠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055176617
未婚生育应缴纳社会抚养费。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提前再生育子女的,每提前一年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征收。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三)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三)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2007/2/7 19: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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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已在一对一咨询中回复,可查看。
2007/2/8 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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