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6年12月9日被现在长沙公司外派到冷水江另外一家公司做为协助,任店长一职.
长沙公司跟冷江公司签了协议,我的底薪是3500,业绩完成十万以上按1%提成,可到了1月9日结算工资的时候出现了问题,冷江公司推说长沙公司没有按照协议书上说的能给冷江公司带了很大的盈利,拒绝付我工资,而长沙公司则说要我直接找冷江公司结算,因为协议书上写明是冷江公司支付我的工资.
而协议书上只是签了我的工资为多少,没有明确表示我的工资由哪方支付,现在已经是2007年的1月15日,除去那个月多上了6天班.
我想请问下,这工资到底要哪放支付?
2007/1/15 9: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