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请稍候...
快捷找律师,就上捷律网
 咨询标题:关于劳动保护

咨询发布者:lawyer_lzy

所在地区:湖南-湘潭

我是2006年12月9日被现在长沙公司外派到冷水江另外一家公司做为协助,任店长一职.
长沙公司跟冷江公司签了协议,我的底薪是3500,业绩完成十万以上按1%提成,可到了1月9日结算工资的时候出现了问题,冷江公司推说长沙公司没有按照协议书上说的能给冷江公司带了很大的盈利,拒绝付我工资,而长沙公司则说要我直接找冷江公司结算,因为协议书上写明是冷江公司支付我的工资.
而协议书上只是签了我的工资为多少,没有明确表示我的工资由哪方支付,现在已经是2007年的1月15日,除去那个月多上了6天班.
我想请问下,这工资到底要哪放支付?
2007/1/15 9:56:00
 律师回复区

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由每月发放你工资的单位支付.
2007/1/15 14:17:00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或疑问请点击“我要评论”进行点评)

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应由长沙公司支付,因你与长沙公司之间具有劳动关系。
2007/1/15 22:27:00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或疑问请点击“我要评论”进行点评)
我来回答:
参考资料:
验证码: 如看不清,请点击图片更换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