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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长沙

求助律师解答,我父亲是公务员,今年7月份出差到外地,让一辆摩托车违章撞伤头部,昏迷了2个月,虽然人现在清醒了,但是因为我父亲以前有肝病,现在受伤后肝病病情加剧还在医院治疗.现在我父亲单位对我父亲的治疗费用提出了异议,认为我父亲的头部伤势已经治愈,在支付了前期的医药费后对我父亲后期的治疗费用不愿承担,同时认为肇事方的赔偿应该支付给单位,作为单位前期垫付我父亲的医药费。现在我家人想请问各位律师,象我父亲这种情况,单位对我父亲的各种费用应该如何负担,我们是否可以找肇事方要求赔偿,以及我父亲能拥有何种赔偿项目。
2006/11/17 15:29:00
 律师回复区

唐国忠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055176617
目前,我国尚没有出台有关公务员因公受伤的待遇法律规定,因而,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应当如何支付公务员因公受伤的待遇。 依照一般法理,公务员因公受伤的待遇补偿与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是两个不同法律关系,单位与肇事者应当分别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受伤者可以同时获得两种不同的赔偿或补偿。
2006/11/17 22: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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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交通肇事的损害赔偿与公务员的因公受伤的经济补偿待遇应属不同的法律关系或救济途径,两者可并行不悖。
2006/11/25 2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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