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你好,我咨询以下,我与我妻子是2004年12月27日登记结婚,2004年6月合伙按揭买房,房产证上面的名字是她的,按揭首付50%(13.5万)都是双方共同承担的,但当时因太相信人,我没有留下任何证据,离婚时女方却要求独吞,所以我没在离婚协议上面签字,现在她准备去法院起诉我,以我有外遇为名,要求独吞房产,在这过程中私自去通讯公司查询打印我的手机消费详单,然后背着我按照详单去打听我的朋友,说我有外遇,以此准备去法院起诉我,我该怎样应诉,需要准备哪些工作?我怎样才能要回我的那一半?谢谢!
2006/9/18 13: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