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现将我的情况说明一下:
我是一股民,因为炒股而成为上海某投资咨询公司的会员.今年初该公司在会员区推出了一个叫SMK的新理财产品.出于对当时负责该理财产品经理能力的认可,想加入.负责我的一名投资顾问让我把钱汇入公司,但却不提醒我是否先看协议.因为是老会员,我大意的在6月20日汇了一万元给公司.
接着7月7号起,会员区的内容暂停,直到20号才有他们老总贴出内容,7月底我问公司才知道该产品原负责人已离职,中间这么久他们也不通知我.因为是对原负责人能力的认可我才想加入的,思考再三,我于8月初向该公司提出退款.直到我提出退款时,也未收到早就要寄给我的协议和发票.该公司当时就回答我不可能退!
在我强烈要求下,前天回答我说能退,但只退50%,我不同意,该公司让我直接找律师!
我现在的疑问是: 1我没签协议就汇款对我有多不利?我没签的协议对我有约束力吗?
2 我是否可在长沙起诉对方?
3 假设我现在要该公司将协议寄给我,在看过协议书后,能以何种对我有利的理由提出退款?能退多少?据内部消息,有会员在已签协议后仍按80%退了款.
另要说明一点,在8月1号,也就是我在考虑是否退款期间,该公司通过电话向我提供过股票卖买信息,但我并未操作.现该公司将这点作为其已对我提供服务的依据.
我期盼着你的指导,谢谢!
2006/9/18 1: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