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请稍候...
快捷找律师,就上捷律网
 咨询标题:我要付什么样的赔偿

咨询发布者:wyk

所在地区:湖南-长沙

去年6月份我和房东签了一年的合同租用门市房,这期间我退出经营,同伴甲又把房子转租给另一人乙,这期间的转租都没有经过房东,现在合同期已过,房东现在告我和乙,是不是乙手中的合同现在是无效的,房东可以收回房子呢?房东告我侵权,请问我要付什么样的赔偿啊?
2006/8/20 10:19:00
 律师回复区

文永康律师
湖南省-湘潭市
电话:0732-8263416
当时是我和同学合伙生意,后来我退出经营,是她把房子转给别人的,我没拿到一分钱啊,和房东的合同是我的名,后来我和合伙人签了个退出的合同,这张无效吗?房东是否应该找我的合伙人赔偿呢?
2006/8/20 13:25:00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或疑问请点击“我要评论”进行点评)

李炎辉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100313839
我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如果在原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不得转租,那么转租无效;如果没有约定,那么效力待定。
2006/8/20 21:25:00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或疑问请点击“我要评论”进行点评)

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你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就因其转租行为而给房东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006/8/20 22:54:00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或疑问请点击“我要评论”进行点评)
我来回答:
参考资料:
验证码: 如看不清,请点击图片更换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