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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工伤陪偿的有关问题

咨询发布者:zhaoyao

所在地区:湖南-长沙

我的妻子是在工作时发生的工伤事故的,(现在已经失去了左手前臂)已经评残,鉴定为5级。现在就有关辅助器具问题要怎样赔偿?湖南省有什么相关文件没有?什么配置标准和赔偿年限?
2006/8/18 16:18:00
 律师回复区

赵耀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3)8820418 882042
还有一个问题:当事人在住院期间和出医在家康复期间其丈夫有无护理,误工赔偿?
2006/8/18 16: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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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1、辅助器具由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委员会根据医疗专家的意见来确定。按普通的国家的辅助器具来确定。具体配置标准及使用年限亦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医疗专家的意见来确定。2、有无护理及护理程度亦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医疗专家的意见来确定。
2006/8/18 18: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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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炎辉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100313839
你好: 《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其购置、安装、维修、更换辅助器具的费用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你可据此规定提出相关要求。
2006/8/18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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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耀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3)8820418 882042
您好! 回复: 我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咨询过了,他们说要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已经交了工伤保险)我不明白是否由谁来给我的妻子进行赔偿?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好向不知道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我们这个地方象我们这个情况还是第一个例子)劳动保障部门的科主任向我解释说只能按2004年的(工伤保险条例)每四年3000元和每2年400元的假肢费*个数。(这笔费用还是要用人人单位出)我省妇女平均年龄按75岁计算,共计24500元这个数目是我妻子后半生的假肢更换,维修的全部费用, 而且初次安装的费用都超出了总数,我认为我妻子的权益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我求助律师给我指明一下我要怎样去维护我妻子的正当权益? 在此我衷心的感谢律师的热情关照和大力支持!谢谢
2006/8/19 1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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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炎辉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100313839
你好: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入了保险,工伤待遇及辅助器具费用都应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且辅助器具费应该根据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2006/8/19 21: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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