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请稍候...
快捷找律师,就上捷律网
 咨询标题:房屋建筑纠纷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长沙

因我家去年造的一间二楼忘了审批,没审批过,现在要造的三楼是审批过的。邻居因影响采光不让我家造三楼,城建说三楼的审批顶2楼用,强制拆三楼,我想问一下这个审批可以顶用吗?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2006/8/17 14:43:00
 律师回复区

李炎辉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100313839
你好: 我个人觉得城建的这种处置还是符合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要求,与法律也不相悖。而且也尽量避免了损失的减少。
2006/8/17 23:50:00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或疑问请点击“我要评论”进行点评)

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那也得先行变更或撤销原行政许可。
2006/8/18 0:55:00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或疑问请点击“我要评论”进行点评)

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依法作出,两个具体行政行为间应是独立存在.如果相互间可相互顶替,则视行政行为为儿戏,这种说法本身就是不严肃\不合法的.
2006/8/18 9:19:00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或疑问请点击“我要评论”进行点评)
我来回答:
参考资料:
验证码: 如看不清,请点击图片更换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