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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房屋建筑纠纷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长沙

我家最近在建房,和邻居发生了纠纷,后面的邻居说是我家的房和他家的间隔不到3米,影响采光,不许我家造三楼,可我家已向城建审批过了,现在因为他家告我家,城建强制我家拆房,城建这样的做好合法吗?
2006/8/16 21:25:00
 律师回复区

李炎辉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100313839
你好: 如果是在通过城建审批的情况下建的,那么城建的这种行为属于对自己先前行政行为的一种变更。你可以对该具体行政行为提起复议或者诉讼。但是城建的这种做法并不必然不合法。
2006/8/17 7: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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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城建的变更行为一旦被复议或诉讼的结果所确认,则城建对其先前的行为应负责,对你家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2006/8/17 9: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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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才金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0731-5012992
如果你们已经办理了正规的手续,而城建部门在没有正式对以前的审批依法进行变更的情况下,其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如果有相关手续,则不一定违法。
2006/8/17 9: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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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依行政信赖及行政保护原则,即使城建机关要撤销或变更其行政许可行为,亦应对其先行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或后果担责。
2006/8/18 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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