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请稍候...
快捷找律师,就上捷律网
 咨询标题:关于小学教师的区内调动

咨询发布者:zhouolifa

所在地区:湖南-益阳

    我是一名**小学的在职教师,因母亲身体不好,我按教师调动程序有关规定,提出申请调到离家近点的学校以便照顾好母亲,区教育局开始因种种原因不同意,当最终同意我调动后,却未考虑我申请的情况,却无缘无故将我调到另外一所偏远的薄弱学校,并放言“**学校出来的老师一律到薄弱小学,要让从**学校出来的老师后悔,这是局领导开会讨论的”,可是以前该校老师的调动均没出现此情况。想咨询:教育局的做法是否有法可依?是否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是否有打击报复老师之嫌?
2006/8/12 11:03:00
 律师回复区

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作为政府的教育行政主管机关,应当关心教育工作者的疾苦,这有利于教师安心工作,为下一代的培养作出贡献.如故意刁难,则有违其行为规范.建议向党委\政府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以满足你的合理要求.
2006/8/12 12:24:00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或疑问请点击“我要评论”进行点评)

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教育行政管理机关的内部行为,不具有可诉性。但作为教育行政主管机关,应关心和照顾教师的实际困难。
2006/8/12 23:32:00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或疑问请点击“我要评论”进行点评)

周利发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07318819882
非常感谢你们的及时回复!
2006/8/13 10:18:00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或疑问请点击“我要评论”进行点评)

李炎辉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100313839
你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9月1号就要实施了,小学教师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尊重。
2006/8/14 23:42:00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或疑问请点击“我要评论”进行点评)

张才金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0731-5012992
建议向有关部门投诉,争取您的合法权益。
2006/8/16 9:33:00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或疑问请点击“我要评论”进行点评)
我来回答:
参考资料:
验证码: 如看不清,请点击图片更换验证码